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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广播电视在哪个部门申请
发布时间: 2024-05-09 17:25 更新时间: 2024-05-20 08:00

定义:从事专题、专栏、综艺、纪录、动画、广播剧、网络剧、节目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企业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相关活动。






简称:广电证(两年有效期,每年1.1号至1.30号年检)


注意:上海的广电证没有正副本之分






审批部门:上海市文广局






时间:10-15个工作日






一、办理要求:


1、 纯内资企业


2、 法人无违法违规记录


3、 3名主要管理人员(具备影视类职称,大专以上学历,广播电视相关专业:广告、新闻、设计、表演等,毕业满两年)






二、所需材料:


1、 企业章程;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简历、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 3名主要管理人员材料;


如能提供中级以上影视类职称证明的不需要业绩材料。


5、 注册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可以是注册地或办公地)




联系方式

  • 电  话:15001078842
  • 联系人:朱经理
  • 手  机:17710090863
  • 微  信:15001078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