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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如何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许可证 超详细分享下办理要求和办理流程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4-07-06 08: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服务范围
全国
注册资金
不低于100万
办理周期
40工作日
联系电话
15001078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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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朱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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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外资企业如何申请增值电信业务,有哪些条件?目前很多好项目都是有投资,其中不泛有港澳台以及国外的股东。那么想要申请外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就会难上许多,今天小编给大家讲讲外资增值电信业务如何办理。

 外资企业申请icp许可证是有一定的门槛条件的:

  申请人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534号)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有关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第五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经营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二)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无线寻呼业务除外)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Zui终不得超过49%。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基础电信业务中的无线寻呼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Zui终不得超过50%。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投资者和外方投资者在不同时期的出资比例,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电信业务,除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电信条例规定的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八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主要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符合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慎的和特定行业的要求。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主要投资者,是指在全体中方投资者中出资数额Zui多且占中方全体投资者出资总额的30%以上的出资者。

  第九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在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有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前款所称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是指在外方全体投资者中出资数额Zui多且占全体外方投资者出资总额的30%以上的出资者。

  第十条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外资ICP许可证的申请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 公司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工商查询章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 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shebao证明【Zui近1个月,不得低于3人,加盖shebao查询红章】

  5. 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6. 域名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7. 服务器主机托管合同

  8. 接入商名称、IP地址

  9. 服务器放置地址

  10. 拟开通业务的资费方案



  一、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二、侵犯著作权案件是如何认定的

  1、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既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活动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还是其实施的活动对著作权的利益构成重大威胁,在将来必然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都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2、损害事实。它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而未对著作权人造成实际损害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呢?如某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大量复制其作品,但未分行,这是否属于侵犯版权行为?又如某出版者,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出版但支付给作者稿酬的。我 认为这些都是侵权行为,因为他们未经作者许可又无法律许可,侵权人行使了本应由著作权人所控制的权利或妨碍了著作权人权利的行使。

  3、因果关系。即是只有当侵权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时,侵权人才承担责任。如果加害人虽然侵权违法行为,但受害人的损害与此无关,就还不能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4、主观过错。在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中,在适用过错责任的场合,主观上有过错的要承担责任。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的一种心理状态。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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