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才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以及办理流程是什么?
| 更新时间 2024-11-23 08:00:00 价格 1000元 / 件 服务范围 全国 注册资金 不低于100万 办理周期 10工作日 联系电话 15001078842 联系手机 17710090863 联系人 朱经理 立即询价 |
一、从事什么业务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四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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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的企业
1、影视内容创作公司:涉及电影、电视剧、微电影等领域制作业务的企业。
2、广播节目制作企业:专门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等广播节目的制作。
3、节目版权交易代理公司:专注于广播电视节目版权及代理交易的企业。
4、关联行业企业:如文化传媒、网络视听、数字内容产业等涉及广播节目制作的公司。
5、广播电视机构及其下属单位:这些单位在制作广播节目时,需要相应的许可证。
6、短剧相关:短剧上线各平台和广告投流推广必备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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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无需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十条:已经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需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分支机构的,须按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并向原审批机关备案;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无须另行申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依法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无需另行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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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行政法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8号发布,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2.部门规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7月19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zongju令第34号发布,自2004年8月20日起施行;依据2015年10月26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zongju令第3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zongju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订;经2020年10月29日国家广播电视zongju令第7号《国家广播电视zongju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