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证书,即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企业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取得的行政许可。以下是办理ICP证书的一般步骤和所需材料:
办理步骤网上申请:
登录“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并进行网上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同时说明申请的类别。
等待网上申请通过后,再提交正式的申报材料。
提交材料:
按照要求准备并提交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
初步审核:
通信管理局(或工信部)在收到申请后,会在5日内完成材料的初步审核。
受理与审核:
如果材料符合要求,通信管理局会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将材料分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过程中,可能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审批决定:
通信管理局在受理后40-60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如果通过审批,将颁发ICP证书;如果未通过,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所需材料公司基本资料:
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电信业务或电信业务的字样。
公司章程调档件(需加盖工商局材料证明红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照片。
公司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照片;如存在企业形式的股东,还需提供企业股东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或彩色照片、公司章程调档件等。
人员资料:
至少3名员工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彩色照片,职务信息、联系电话、邮箱等需填写在公司信息采集表中。
公司为员工缴纳shebao的缴费证明(需包含以上员工在内,且为连续三个月的缴费证明,加盖shebao局红章)。
业务资料:
网站域名证书的复印件(要求网站的ICP备案在公司名下,且能正常访问、能体现出基本业务)。
服务器接入协议及接入商资质证明(如网站接入单位许可证正、附页及年检页)。
《公司股权结构图》盖章并法人签字。
其他资料:
根据当地通信管理局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