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在哪里办理?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zongju令第37号发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之前,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也就是说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不过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每个省市的要求会有所不同,很多省份已经下放到下面市局审批了。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办理所需要的条件如下:
1、提供服务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比如个体户、个人是无法办理的);
2、需要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
3、应具备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4、应当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5、需要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网站域名证书等相关材料。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告知承诺书(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审批-核发);
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核发申请表;
3、营业执照扫描件;
4、网站域名注册证书;
5、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说明;
6、网站负责人和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审核员毕业证书或网站负责人和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审核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网站负责人和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审核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8、网站情况介绍;
9、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文件目录;
10、授权委托书等。